发挥联系优势 促进琼港合作走深走实******
本报记者 刘操
通讯员 张佳奇 陈启杰
2022年12月10日至11日,海南省政府代表团赴香港招商。在港期间,与多家企业会谈,积极宣传推介海南自贸港。海口市、三亚市政府分别与多家知名港企签署合作协议。会谈一场接一场,签约一个接一个,琼港合作打开新局面,取得了新成效。
2019年以来,省政协按照省委安排部署,发挥联系优势,组建省政协琼港经济合作发展推进工作组,助推一大批琼港合作项目落地,促进琼港合作走深走实,全力助推海南自贸港建设。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香港与海南地缘相近、人缘相亲、商缘相连,琼港合作交流日趋频繁,成果不断凸显。
琼港合作发展起步早、起点高。2019年11月23日,省政协琼港经济合作发展推进工作组(以下简称推进工作组)成立,主要围绕重点领域推动重点项目合作,组织琼港两地开展合作交流,加强琼港合作机制建设。
推进工作组成立后,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反馈;每月召开工作碰头会,每季度召开工作推进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有力助推琼港经济合作取得实效。同时,还充分利用全球投资服务热线,通过“企业服务员”制度和“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部门与市县园区联动机制,为香港企业提供各类投资咨询。
经过不断完善,截至目前,推进工作组已有16家成员单位,下设宣传、人才、琼港经济合作发展示范园区、旅游合作、钻石珠宝首饰业合作、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零售业合作、医疗卫生合作、金融合作、会展业合作10个工作专班,每个工作专班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
2020年6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正式公布,绘就了海南自贸港的建设蓝图,也吸引越来越多海内外投资者的目光。在这样的背景下,琼港携手合作,共同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在政协履职中变得格外重要。
2021年11月18日,经过多方筹备,琼港经济合作发展咨询委员会成立,咨委会聘任来自香港各相关领域有代表性的专家、学者和权威人士,作为推动琼港经济全面合作的“智库”。集思广益,接受海南省的咨询,共同形成符合琼港实际条件和实际需要的具有前瞻性、全域性、操作性的建议和意见。
助推一批重点项目落地
2021年9月28日,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琼港澳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成立。相关工作专班专程赴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等地,学习考察粤港合作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工作专班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初步明确了琼港合作示范园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制定园区建设工作方案。
2022年,立足“香港所长、海南所需”,省政协推动海口、三亚分别与香港方面签订琼港经济合作发展示范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
记者从省政协了解到,截至目前,推进工作组共助推琼港合作项目554个,投资额约27.1亿美元,琼港合作示范区建设、琼港服务业珠宝业合作、赴港招商推介、香港专家参与海南税制改革研究等工作正有序推进,合作发展态势良好。
伴随着推动琼港经济合作的一系列工作,一大批香港企业已快速行动起来,谋求与海南自贸港深化合作。
去年12月,省政府代表团赴港招商期间,国泰航空公司主席、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主席贺以礼认为,未来几年,海南将成为太古集团投资增长最快的省份。太古集团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整合资源,推动各大板块加速布局海南,加强人才储备及技术创新力量,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
嘉里集团董事长郭孔丞说,集团将发挥优势,推动更多东南亚高端游客到海南旅游,同时将助力海南提供更多高附加值的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香港珠宝首饰业商会主席黄绍基说,期待海南自贸港在政策突破、人力资源供应、优化税制等方面进一步落实落细,吸引更多香港企业投资海南。
委员发挥优势为深化合作建言献策
近年来,在推进琼港经济合作过程中,围绕两地企业家的所盼、所需、所想,省政协主要领导多次走访港区省政协委员,希望港区省政协委员积极助推琼港交流合作深入开展,利用好琼港各自的资源优势、政策优势、人才优势,推动琼港合作重点项目建设,发挥示范引领效果。
省政协委员也积极聚焦“琼港”融合发展,纷纷建言献策。香港弘盈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留兴建议,用好琼港各自资源优势、政策优势、人才优势,大力推进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零售业、珠宝业等行业制度型开放和衔接,推动琼港合作重点项目建设,发挥示范引领效果,打造好“共建自贸港,琼港大合作”品牌。
观澜湖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朱鼎健在履职过程中一直在思考如何加强香港和海南之间的互动,助推海南自贸港建设。他提出,现代服务业是“海南所需”“香港所长”的领域,琼港两地可以积极进行合作。
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符琼芬表示,为了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要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法赋予的特别立法权和各项优惠政策,在琼港法律服务的借鉴和融合发展方面先行先试,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优良法治环境。
(本报海口1月10日讯)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