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依法分类管理重在确保燃放安全
□ 本报记者 陈磊
2022年12月30日,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称,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1月21日至1月28日、2月5日,每日7时至23时(除夕不限时)。
在此之前,《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对外发布称,上海市外环线以外区域,除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之外,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通州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通州区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其中提到,“在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许可”。
更早些时候,山东省东营市、滨州市也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有媒体统计,随着群众呼吁松绑烟花爆竹“禁燃令”之声增多,目前已有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即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1月3日,广东省珠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废止《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由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依据上位法,自行划定烟花爆竹的燃放区域、时间及允许燃放的种类,并向社会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各地更为普遍的做法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杨建顺解释说,对于烟花爆竹,政府进行规制有其历史必然性。目前各地通行的“禁燃令”就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起初,政府考虑到人们的接受程度,根据安全原则,试行“限燃令”,即在一些城市进行限定燃放区域和限定燃放时间的试点,在人们逐渐适应“限燃令”之后,再施行零燃放的“禁燃令”。
杨建顺认为,从“限燃令”演变为“禁燃令”后,立法者所预留的特殊处理规则被忽略了,这种“一刀切”的零燃放措施,实际上将传统习俗之燃放烟花爆竹归为彻底禁止之列。时间久了,过春节静悄悄了,年味儿也淡了些,难免引发人们非议。
在杨建顺看来,目前多地允许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实质上就是对向往“人间烟火”的民意民情的回应,也是对规制烟花爆竹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如此回应民众呼声的做法,体现了法规所规定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综合施策、分类管理的理念,有助于弘扬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增强“烟火气”。
河南农业大学政策法规办公室副主任张帅梁教授分析称,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背后,是对我国绵延上千年过年仪式中燃放烟花爆竹传统的回归和文化的传承,是回应群众过年期间期待平安健康的精神需求的回应,也是基于对我国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与安全事故不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客观认识,更是对作为我国重要产业和就业领域的烟花爆竹行业发展的支持。
在张帅梁看来,民有所呼,政有所应。虽是能否燃放烟花爆竹的“小事儿”,但也是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对“禁燃令”的松绑,有效地解决和回应了群众诉求。同时,这也是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落实。
目前,我国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在法规层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这意味着,法律法规赋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在本行政区域是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权力。
杨建顺分析认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的制度为背景。法律法规的这种授权规定体现了科学立法的精神,遵循了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管理理念。特别是《烟花爆竹管理安全条例》设置的授权规定,较大程度赋予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裁量判断余地,目的在于确保各地“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作出科学安排和部署,避免“一刀切”式的生硬施策。
杨建顺说,这就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客观、适时把握“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作出“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决策、决定和举措,让人民群众在安全保障举措支持的背景下,告别零燃放的“无菌社会”,充分体味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的滋味儿,欢欢喜喜迎除夕、过春节、闹元宵。
张帅梁说,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地域辽阔,省域、市域、县域各有不同情势,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不平衡之处,各地亟待解决的问题与需求也不尽相同。投射到立法领域,就需要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基本前提下,允许地方在一定范围内因地制宜,因应施策。
“是‘禁’是‘限’,需要各地根据环境质量、财产安全、百姓诉求等因素的现实情况,以及解禁后可能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与风险事故等进行有效研判,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制。”张帅梁说。
那么,具体来说,各地针对烟花爆竹管理如何把握“禁”“限”边界呢?
杨建顺认为,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限放”和“禁放”的问题,而且是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和燃放的全过程安全保障问题。这就要求各相关主体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规制要求,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他呼吁,就烟花爆竹燃放这个环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合理地运用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限放”和“禁放”的裁量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他建议,一般而言,要行使好该裁量判断权,可以参考把握如下标准:城市区域倾向于禁放,农村区域倾向于限放;人员聚集密度大的区域应当禁放,人员稀少非聚集性的区域倾向于限放;高楼大厦密集区域应当禁放,非高层建筑的区域倾向于限放;威力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禁放,威力不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限放。至于“高危险性烟花爆竹产品”,宜从生产环节把好规制关等。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查处并公布了多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例如,2023年1月1日1时许,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广化派出所发现并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现场查处9名违法行为人,依法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2023年元旦以来,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共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3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7起。
对此,张帅梁认为,放松“禁放”,不等于完全解禁。在放松“禁放”的地区,人们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有边界、有限度的。边界就是相关地方法规与规章确定的燃放时间地点与幅度,限度就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因此,违反规则、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法治日报)
让我们的报道“以生命的名义”命名******
章新新
5月12日之后,参与后方报道组策划。
5月27日——6月9日,赴四川灾区参与前方报道组工作。
5月29日,陪同郭招金社长进入封城后的北川县城采访。
6月8日,赴都江堰、幸福村、都江堰殡仪馆采访。
山谷中,湔江蜿蜒,曾经秀丽。但今天这座小城,有一半被埋进山体滑坡的土层,另一半像被抛向空中摔在地上,支离破碎。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我社记者一次又一次地走进已是一片废墟的北川县城。
如果不置身北川县城,我想我们将无法真切地认识这次特大地震所带来的深重灾难,也无法感受到我们的记者是冒着怎么样的危险、承受着什么样的心理压力进入采访现场工作的。
从映秀镇、汉旺镇,到红白镇、洛水镇,从通向汶川的“死亡之谷”,到走向北川的泥泞山路,我社记者用心和泪水、用笔和镜头记录了在巨大灾变中——中国人民的精神状态和中国社会的深刻变迁。
一、“以生命的名义”,作出历史命名。
如果说生与死是人类必须直面的终极问题,那么每个民族都无法回避思考生与死。从这个角度看,关于汶川大地震的新闻报道并不是一般意义的突发事件报道。灾变、生死、侠义、英雄,一直以来就是信息传播的“母题”。“母题”是英文motif的音译,由西方民俗学者首创的术语。1932年,美国民间文艺学家汤普森(Stith Thompson)提出,民间故事最小的叙事单元是“母题”。“母题”同时也是建构信息传播、新闻构成的基本元素,它会在大众传播乃至文化传统中不断重复出现,其实质是形塑人类生命共同体(氏族、民族、国家乃至整个人类)的集体意识。在这次灾变的新闻报道中,“生死”的“母题”得到了极大的释放。
对外新闻报道,被认为是跨文化的信息传播活动。它不得不面对东西方不同社会制度的意识形态分野。媒介、媒介传播,本身乃是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的活动。中国新闻机构的对外新闻报道工作,是我们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决定了它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且规定了不能因为它的传播受众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生活的受众人群,就改变它的舆论导向。同时,这也确定了它必须以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文化传统中生活的受众人群作为始终服务的对象,从而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也服务于人类不同文明间的共同进步。也因此,克服意识形态的阻碍是对外新闻报道必须跨越的难题。而对外新闻报道得以延续且信息传播范围不断扩大的原因,主要在于:经济全球化下,各国社会间信息需求的不断增长;交换信息成为各文明间相互交汇交流的必然要求;即使不同的意识形态,也有“交往对话”的驱动力量,也有“互识互通”的共同基础。
汶川大地震的对外新闻报道,反应之迅速、数量之庞大、不间断持续时间之长,在新中国传播史上都是破天荒的。在抗震救灾报道中,我社创造了一项又一项的历史纪录。但汶川大地震对外新闻报道的特殊意义,主要是:(一)“人民高于一切”、“生命高于一切”,成为报道的核心内容。对个体生命的施救,对个体生命的自救,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调。(二)被报道的主角是施救者、自救者、被救者,涵盖社会各个群体、各个阶层。英文中的hero,有“英雄”和“主角”的双重含义。让人民——包括施救者、自救者、被救者的个体生命——同时成为报道中的“英雄”,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凸显。(三)作为社会主义的价值建构,人道主义精神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广泛传播。人性的光辉,生命的尊严,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彰显。(四)社会主义国家的媒体,从立足点到观察视角,在本质上讲都是把人的生命作为最高价值的。这样的本质意义,在报道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体认。
汶川大地震,空前放大了人类生命在重大自然灾害面前的无助与脆弱,但也空前放大了人类生命中“守望相助、心手相连”的伟大情感。与之相关的对外新闻报道,得以跨过藩篱,正因为它建构在人类生命的共同情感之中,以人类社会广泛认同的价值观为基础,把对生命的尊重作为最重要的价值判断,空前放大了人性之美的审美体验。
从很大程度上说,这次大地震的对外新闻报道,是“以生命的名义”命名的。人类生命宛若风中之苇,极其柔弱却也极其坚韧。它之所以坚韧不拔,因为它有生命间的互助互爱,也因为它有生命间的包容共通。社会主义中国的对外新闻事业,也必将从这样的路径出发,为人类社会不同文化、不同文明、不同意识形态间的共同进步作出贡献。
二、形塑生命信念,把握报道主线。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于人民,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对公民生命的尊重,对个体生命的尊重,是这次抗震救灾对外新闻报道工作的起点和归宿。
汶川大地震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同情和普遍关注。8.0级地震,突如其来,震级高、烈度大。一瞬之间,痛失8万同胞生命!重灾区范围超过10万平方公里,累计受灾人数4500万人。地震发生在群山深壑之中,余震不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严重次生地质灾害频频发生,抗震救灾工作异常复杂、极端艰难。另一方面,与32年前唐山地震时不同,如今的中国是世界第四大经济体。它处理国内事务的方式方法,已经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一个大国的真正特征是,世界其它国家非常关注这个国家境内发生的事件。按此标准衡量,中国已经是一个超级大国。”英国《金融时报》5月15日发表评论说:“大国的力量受到尊重,它们的思想激励着和影响着其它国家。这就是为什么美国新奥尔良遭受飓风袭击全世界都感到震惊,中国四川地震立即成为当前焦点的原因。”
针对国际社会和全球华人的高度关切,我社的报道特别强调:(一)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灾情。在灾变报道中,公共沟通应当秉持三项基本原则,即:“公布真相、及时公布、首先公布”。我们的报道力求做到“首先公布”,如实报道灾情,真实反映抗震救灾工作中大量存在的实际困难。(二)持续报道党和政府“只要有一线希望、只要有一点生还可能,就要作出百倍努力”的重大宣示,生动报道党和政府领导人在抗震救灾最危急的时刻奔赴灾区指挥救人指导救灾,全面报道政府抗震救灾工作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抗震救灾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三)通过故事、细节和生者逝者的话语,着力表现中国人民与命运抗争的精神品格——挺立不屈的坚韧、临危不惧的勇敢、心心相系的大爱和空前无比的团结。(四)突出报道政府主动向国际社会通报灾情,积极欢迎国际救助的开放姿态,充分报道境外救援队、医疗队服务灾区人民的感人事迹,追踪报道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捐赠物资在灾区的发放情况。(五)深入报道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对祖国家乡灾区人民的骨肉深情。(六)重视解疑释惑。
在梳理这次抗震救灾报道时,我们应当看到我社的报道,无论是坚持正确导向、追求导向实现,还是强调报道的针对性、实效性,其立足点都在于对生命尊重的价值判断上。因为正是在这个价值判断上,集中反映了在巨大灾变中——中国人民的精神状态和中国社会的深刻变迁。事实上,“生命至上”已经上升为公民、国家和民族的共同信念。我社的抗震救灾报道也正是以此作为报道的主线贯穿始终。很显然,我们无法选择灾难,但我们可以选择迥异于过往的方式面对灾难。
三、高擎生命之帜,形成报道合力。
我社这次重大灾难事件的报道与以前报道所不同的是,前方记者的迅速集结,和后方记者、编辑,乃至全社各部门各分社的报道动员,都是在极短的时间里完成的。尤其重要的是,前方后方、各部门各分社在很短的时间里形成了报道的合力。这得力于前后方报道组、各部门各分社领导的有力指挥,但也可以说,这主要有赖于“生命至上”的共同信念所形成的巨大感召力。这次抗震救灾报道,佳作涌现。前方记者发出了一篇篇的独家新闻,写出了一篇篇的感人报道。后方记者也同样日夜兼程,汇集信息,梳理思绪,发出了一篇篇的深度分析,写出了一篇篇的独到评论。这得力于我社记者群体的专业素养,但也可以说,这主要有赖于“生命至上”的共同信念所焕发的强大精神动力。前方记者冒着生命危险一次又一次地穿越“死亡之谷”,拍摄了大量的珍贵图像。后方记者克服各种采访困难,连续作战。这得力于我社记者“特别能战斗”团队精神的长期培养,但也可以说,这主要有赖于“生命至上”的共同信念给予我们每一个人的精神洗礼。“生命至上”犹如一次又一次吹响的集结号,它一次再一次地感召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心灵。
四、围绕尊重生命,加强议程设置。
5月12日、13日,我社领导层连续做出重要决策:(一)当天派出记者增援四川分社,此后不断加派记者,先后共派出93名记者、编辑和行政后勤人员赶赴四川、陕西、甘肃灾区,极大地增强了现场新闻采集能力,也完成了我社历史上为报道单一突发事件在新闻现场投放人员最多的一次大集结。(二)迅速成立以总编辑为指挥的报道领导组,成立以重庆分社社长为领导的前方报道组,实现垂直化领导,社长、总编辑、副总编辑先后奔赴四川灾区,靠前指挥,调动指挥全社力量投入抗震救灾报道。(三)12日当天晚上,决定开设“汶川大地震滚动报道”栏目。13日,全天不间断播发电讯通稿404条,创中新社有史以来之最。报道数量的迅速增长,地震信息的极大丰富,对拉动抗震救灾的前期报道极端重要。与此同时,总社成立后方报道组,加强议程设置,强化信息梳理,围绕尊重生命的价值判断进行选题策划。在震后第三天,推出第一组特别策划报道《黄金七十二小时》系列。随后,一组组的系列评论、特别策划报道不断推出,不仅使报道形成声势,且让整体报道具有更广阔的观察视野、更厚实的历史深度和更具象的细微体验。
五、守望生命烛光,凝聚华人力量。
在当代信息传播中,信息流动是双向的,信息受众是信息流动的重要参与者。由此,注重信息传播的交互性,将会改变对外新闻报道的现有模式。为增强对外新闻报道实效,创新内容形式,这次抗震救灾报道工作中,我社高度重视信息传播交互式服务,第一时间紧急与海外华文媒体负责人磋商,迅速转发海外华文媒体积极评价我国抗震救灾的社评社论,及时提供“四川大地震”专版,加班加点制作400多个报纸版面。“守望生命,心手相连”,凝聚全球华人共识,汇集全球华人力量。我社领导层及时做出决策,在13日即向港澳台和海外华文媒体同业发出倡议,携手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家海外华文媒体,共同开展“炎黄儿女情系四川地震灾区”活动,得到热烈响应,多家海外华文报纸立即在显著版位刊出倡议书。
六、呵护生命尊严,完善“把关”制度。
“把关”(gatekeeping)的概念,被认为来源于英文中的“守门人”(gatekeeper)一词。最早把它借用过来的是社会心理学家莱文(Kurt Lewin),他在1947年一篇题为《群体生活的渠道》的论文中提出这一概念。在信息传播活动中,记者、编辑和签稿人就是信息加工的“把关人”。在这次抗震救灾报道工作中,进一步凸显“把关”制度的重要性。(一)总编室多次发出抗震救灾报道提示,强调把握好报道尺度,注意可能出现的偏差。(二)注意核对新闻事实,努力确保报道的真实性。由于发稿量大,现场采访条件艰苦,前方记者身心疲惫,报道工作中难免会出现新闻事实差错。这需要编辑和签稿人稳妥处置,细心校正。(三)坚守客观报道的立场。现场目睹灾区人民巨大伤亡,前方记者感同身受,心力交瘁,报道工作中很容易产生“感染式移情”,从而影响到在新闻判断上的冷静客观。(四)呵护生命尊严,“有节制”地进行灾变报道,努力实现对公众舆论的理性引导。“毫无节制”的灾变报道,往往会形成“滥情报道”,甚至把“灾变新闻”变成“消费灾变”。因此有必要把尊重生命的价值判断贯穿于“把关”制度中。
七、关切生命意义,切实改进报道。
李安江、郭晋嘉、杜远所采写的通讯《那一夜,我们没有采访》,是我社这次抗震救灾报道中的名篇佳作。在关切生命的意义上,我们的记者做出了“超出常规”的抉择,把抢救生命放到了第一位。因此,不能简单地说,“记者是历史舞台最前排的观众”。在抗震救灾波澜壮阔的“拯救生命大行动”中,我们不再是“观众”。但是在新闻操作层面上回归“观察者”的角色考察这次报道工作,有非常多的经验值得总结。地震发生后前三、四天,由于通讯不畅,前方报道受阻。尽管前方记者和总社技术部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但在一段时间里,海事卫星没有及时到位,前方报道时继时断。这其中既有单纯的技术装备的因素,也有各个方面的经验不足。我们需要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把技术后勤保障放在突出位置。
今年以来,重大突发事件频发。从初春的雨雪冰冻灾害,“三•一四”拉萨打砸抢烧事件,到山东火车翻车事故,奥运圣火全球传递受到各种政治势力干扰,直至“五•一二”汶川大地震发生。对这些事件报道工作的得与失,一直在警醒着我们:要更加主动地服务海外受众,更加充分地认识改进对外报道工作的紧迫性,更加努力地提高对外报道工作的实效性。而仍在进行中的抗震救灾报道,不仅为我们切实改进报道工作提供了鲜活的经验,也从另一个侧面预示着尊重生命的价值判断将最终改变我们的生活。关注生命生存的状态,关切生命的本质意义,不止于突发事件的报道,它将在今后所有的报道领域、所有的报道题材中呈现出非同以往的张力。用胡锦涛总书记讲的话说,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是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根本要求”。
“生命至上”的伟大信念,是汶川大地震惠及我们每一个人的最为珍贵的“精神遗产”。“以生命的名义”,是对一次特大灾难报道的历史命名,但同时它也将成为我们生活的召唤。
(历史资料)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